1、建设单位: 盐城东方汽车广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 盐城东方汽车后服务市场消防检测项目
3、招标代理: 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盐城市盐渎街道
(2)检测工期:合同签订后按招标人要求的规定时间内检测完毕,并出具符合国家规范等要求的有效的检测报告。
(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并已落实
5、标段划分:
5.1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本项目建筑面积约56573.30平方米。本次消防检测服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消火栓给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急广播系统或警报装置、防火门及防火卷帘防火分隔阻火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通讯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可燃气体报警系统、消防电梯等全部消防设施的检测,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保留对工作量进行变更或增减的权利。本项目共为1个标段。
6、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6.1申请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江苏省公安厅消防局核发的消防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并能独立编制检测方案及检测报告的独立法人。
6.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在册在职职工,并具备消防检测中介服务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7、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招标文件详见附件)
8、招标公告开始发布间: 2018 年 6 月 5 日 8 :30时。请授权委托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18年 6 月 5 日8:30时至2018年 6 月 11 日10:00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及保证金银行汇票或本票到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1188号服务大厦二十楼2007室招标代理部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联系电话:0515-69085191,联系人:胡峰)。
9、本项目保证金(含履约保证金)为人民伍仟元整,投标人须在报名时将保证金以银行汇票或本票方式(以其他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汇至代理公司(收款人名称: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苏银行盐城金穗支行 ,账号:12570188000026090)。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定标后现场退还。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规定时间不参加投标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0、本项目开标时间为: 2018 年 6 月 11 日 15:00 时。
11、评标办法为: 合理低价法 。
12、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或投标人在盐都区招投标采购信息网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评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建设单位: 招标代理单位:
盐城东方汽车广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梁泽泉
联系人:刘一鸣 联系人:胡峰
联系电话:15366559100 联系电话:0515-69085191
地 址: 地 址: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1188
号服务大厦二十楼 |